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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龙祠水源地保护工程一级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2018-07-10    浏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676.37万元;
    2、治理范围与规模:
    本次治理保护区范围为龙子祠一级水源保护区的龙祠村及晋掌村,常住人口5100人。经实地调研,龙祠村和晋掌村两个村庄1447户,其中,龙祠村811户,晋掌村636户。根据调查结果,去除废弃宅基地、仅有地基以及无水无电户外,有1200户常住居民。其中设置简易厕所的有705户,设置室内厕所的有495户。
    铺设污水输送管道约51.463km{村内管道约44.413km,输送污水厂管道7.05 km(管道管径采用De400mm)}污水检查井共有1557座;输送水量约为326m3/d,设计规模为400 m3/d。垃圾处理规模为4.05m3/d。
    3、工程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处于龙子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龙祠、晋掌两个村村民生活污水的收集输送管网的建设和生活垃圾收集的箱、桶的设置等。
    二、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建材管道为HDPE双壁波纹管,其堆场占用土路一侧,不占耕地;管道沟槽砂垫层用砂,运输过来直接填槽,不存在堆存占地;村庄内管网表层地面恢复时,用料较少采用预拌砼,本项目不设置施工料场。
    项目的施工人员生活租赁沿线居民已有设施;本项目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
    ⒈ 环境空气
    ⑴ 大气污染因素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期扬尘的产生环节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 农户改厕施工时土方挖掘、回填、场地平整产生的扬尘;
    ② 在管道挖掘、土方堆积、土方回填、弃土装卸和运输过程可能产生的一些扬尘,影响沿线人群和周围环境空气;
    ③ 建筑材料(砂、灰土、砂、水泥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扬尘;
    ④ 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垃圾的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⑤ 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引来的道路扬尘。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版)、《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2018年5月25日)、《临汾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临政办发[2017]15号)等相关要求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的措施:
    ①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
    ② 施工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应做地面硬化处理;
    ③ 禁止在施工工地外围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④ 施工工地出入口处必须建设车辆出入口喷淋、冲洗设施,并设置统一格式的环境保护监督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⑤ 施工现场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⑥ 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处理,减少粉尘影响时间。临时堆存时表面要进行洒水,并采取覆盖措施。
    ⑦ 在村庄内开挖地面,沿线两侧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并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两块围挡之间不能有大雨0.5cm的缝隙(此措施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
    ⑧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其它运输车辆应用篷布遮盖运输物料,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对施工场地附近道路适时洒水降尘。
    施工期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⒉ 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车辆设备冲洗水、混凝土浇筑产生的生产泥浆水,雨水浸淋产生的高浊度水,施工机械跑、冒、滴、漏及机械修理、维护等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以COD、BOD、SS为主,兼有石油类。
    针对上述不同的废水,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⑴ 砂石料冲洗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冼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应设置两级串联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或地面浇洒,禁止废水乱排。
    ⑵ 施工期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的污染,施工期要加强管理,加强设备检查检修,避免油污进入水体;
    ⑶ 水泥土方等建筑材料堆放在灌溉渠附近时,应设蓬盖和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⑷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石方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并应设蓬盖和围栏,禁止将其弃入水渠,施工结束后,保持原有的地表高度,恢复其生态原貌。
    ⑸ 本项目施工区域位于龙子祠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施工区应设置移动式厕所,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及时送往当地政府规划的垃圾场。
    施工阶段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地减轻施工对水体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资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一般不能满足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一般昼间超标5-10dB(A),夜间超标15-25dB(A)。
    因此要求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①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
    ② 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集中安排高噪声施工阶段,便于合理控制;
    ③ 施工区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④ 对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当建立围隔声障;
    ⑤ 安排好施工时间,村庄区域禁止夜间施工。
    ⑥ 挖掘、起重、运输机械在村庄区域禁止鸣笛。
    施工阶段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地减轻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① 施工垃圾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建筑废料、建筑包装及弃渣土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尽量综合利用,多余土方和建筑垃圾一起送往政府规划的垃圾场处理,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用篷布覆盖,避免沿途洒落,产生二次扬尘。临汾市渣土场位于临汾市尧都区七公里处的大阳镇临浮路北侧的荒沟,政府统一管理,工程需按要求倾倒。
    ② 施工生活垃圾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及时运至政府规划的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置。
    根据上述分析,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多为短期可逆影响,随着施工阶段的结束而消失,故其影响并不突出。
    三、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后正常情况下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将使得一级保护区的生活污水全部(按400m3/d计)得到收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的生活污水水污染物全部得到消减,生活污水经临汾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汾河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全部分类收集后,能利用的回收利用,电池等危废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其它不能利用的全部送往临汾市垃圾填埋场,避免了生活垃圾在水源地的乱堆乱放而产生的恶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避免了垃圾渗滤液对水源的影响。
    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发现管线出现纰漏,要及时修复,避免污水渗入地下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四、项目的主要生态影响
    1、主要生态影响
    ⑴ 本次项目管网工程占地均为临时占地,村庄内管网均为村内道路占地,出村管网占地区域大多为土路一侧(按11m宽度计),对占地范围的树木及占用耕地范围的对农作物和植被会造成临时影响;铺设管道堆场占用土路,不占耕地;管道沟槽砂垫层用砂,运输过来直接填槽,不存在堆存占地。
    ⑵ 施工期间对占地范围的野生动物会造成临时迁移;
    ⑶ 管网及改厕施工过程各种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如挖掘机、现浇设备、夯实机及施工运输车辆等,对住户居民及施工沿线的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⑷ 施工期间由于地表土层裸露,在风力作用下产生扬尘;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产生扬尘,因此施工过程扬尘不容忽视,扬尘飘落在建筑物、花圃、树木枝叶上,不但影响美观,还影响植物生长。
    ⑸ 管线开挖会产生大量的挖方,挖方裸露堆放,雨季易造成水土流失。本次项目总的挖方量约41.15万m3,填方约34.69万m3,弃方6.46万m3,弃土方首先实现综合利用,多余弃渣和建筑垃圾一起送往城市建筑垃圾场。
    ⑹ 该项目为龙子祠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后,可避免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对水源的影响。
    2.生态保护措施
    ⑴主要生态保护措施
    ①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② 严格控制管道开挖范围,避免超占造成不必要的生态破坏。
    ③ 管道开挖产生的土方应及时回填,土方临时应采取临时覆盖、拦挡措施,防止产生大的水土流失。
    ④ 凡因管网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
    ⑤ 管网施工应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施工前将表层30cm土壤剥离,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后期用于恢复地貌。
    ⑥ 砂垫料采取外购方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选择有开采手续的合法砂石料场供应商,并在砂石料购买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⑵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议
    ① 施工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同时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②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占土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管道开挖,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对于占地范围内的现有苗木首先考虑移栽,减少其破坏。
    ③凡因管网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进行复垦或农垦。
    ④ 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教育,施工时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除施工必须外,不随意砍伐植物。
    ⑶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 加强施工管理,认真搞好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区段,将施工措施计划做深做细,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② 尽可能地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
    ③ 合理组织管道施工,减少土方临时堆放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④ 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前,应备齐土体临时防护用的物料及各种防汛物资,随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轻雨水对主体工程的破坏和减少土壤的流失。
    ⑤ 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⑷、临时工程用地设置要求及恢复措施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结束时对各类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然后进行生态恢复。不被碾压。
    b. 在耕地区域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区域,避免对占地区域外围农作物造成损坏。
    c. 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施工痕迹,恢复地貌和植被。
    ⑸ 勤查勤检,降低环境风险损失
    加强运营期监督检查,发现异常,及时维护修理,避免泄漏事故发生。
    五、结论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 2015)保护区整治要求及临汾市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2018.1.18),尧都区龙祠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指挥部决定实施临汾市尧都区龙祠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处于龙子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龙祠、晋掌两个村村民生活污水的收集输送进入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等。
    项目总投资6676.37万元。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项目属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负面清单要求。
    2、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7年临汾市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PM10、PM2.5、SO2年均浓度值分别为128μg/m3、83μg/m3、79μg/m3,均超二级标准;超标原因与本地冬季大风、干燥和采暖区燃煤锅炉有关。NO2年均浓度值为37μg/m3,达国家二级标准。
    本次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为汾河,根据临汾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对汾河临汾断面监测数据,汾河(临汾断面)水质指标中总氮、氨氮、COD、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说明该段河流水质较差,不能满足规划的使用功能要求。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河流受纳沿线生活污水所致。
    3、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为临汾市尧都区龙祠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后,可避免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村农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对当地水环境造成的污染,避免厕所污水下渗造成的地下水水质污染。
    工程实施后可使一级水源地内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BOD、COD、SS、NH3-N、TP、TN等全部得到削减,避免了对水源的影响;污水经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的污染物可得到很大程度削减,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效益显著。
    4、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⑴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施工场所要定期喷洒水,保持地面湿润,不起尘等。
    ⑵ 工程开挖地段位于村庄区域的两侧应设置施工隔离防尘屏;
    ③ 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采用篷布遮盖,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及时运送至政府规划建筑垃圾场;
    ④ 施工运输车辆应用篷布遮盖运输物料,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不得使用无牌无证的非法运营车辆。
    ⑤ 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分路段实施,土方开挖、管道铺设、恢复与剩余土方清运工作必须分路段连续实施,缩短影响时间,避免出现管道沟渠土方、地基裸土等长时间堆积的现象。
    ⑥严禁施工、清扫过程高空抛洒残渣废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开挖的地段,恢复地貌和生态;剩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并合理处置。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①采用控制噪声源的办法来减少噪声污染。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应淘汰落后的施工方式和设备,采用新技术,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同时,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避免产生噪声。
    ②施工布局同防止环境噪声污染密切相关。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尽可能少的安排施工机械,避免声级过高。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如装载机、挖掘机等,在村庄路段避免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或夜间休息时间(22:00-6:00)作业。夜间禁止使用搅拌机、振动机等高噪声机械和运输装卸灰沙、石料等建筑材料。确因施工工艺需要及其它特殊原因须在夜间施工,在周围居民住宅密集区应张贴告示,以取得居民的谅解。根据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阶段工作时间为上午6-12时,下午14-22时,在22时至次日6时应尽量减少施工。
    ④对物料、土方等运输过程产噪的应严格控制,在两侧有居民及敏感目标的路段应限速、禁止鸣笛,此外,物料装卸应规范操作,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一般情况应禁止夜间运输;
    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地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除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环保意识,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污染,共同搞好工地的环保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张贴施工告示与说明,取得当地居民的理解与谅解;工地的污染防治工作,要有专人分工负责,提高污染防治效果,防止或缓解对环境的污染。
    ⑥ 建设施工期,工程业主和有关管理部门应设立举报途径,并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以确保工程施工阶段的声环境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工期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的污染,施工期要加强管理,加强设备检查检修,避免油污进入水体;
    ②水泥土方等建筑材料堆放应设蓬盖和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③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石方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并应设蓬盖和围栏,禁止将其弃入水渠,施工结束后,保持原有的地表高度,恢复原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④本项目施工不设置集中生活区,但应设置移动式厕所,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及时送往当地政府规划的垃圾场。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及产生的废弃渣土、废弃建筑材料等,要合理存放,并及时送往政府规划的建筑垃圾场;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及时送往临汾市生活垃圾场填埋,杜绝随意堆放。
    5、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次项目为龙祠水源地保护工程一级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处于龙子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龙祠、晋掌两个村村民生活污水的收集输送进入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的收集送往临汾市垃圾填埋场。项目运营期对环境不利影响较小。
    项目实施后,可避免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村农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对当地水环境造成的污染,避免厕所污水及生活垃圾渗滤液下渗造成的地下水水质污染。
    工程实施后可使一级水源地内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BOD、COD、SS、NH3-N、TP、TN等全部得到削减,避免了对水源的影响;污水经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的污染物可得到很大程度削减,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效益显著。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线合理、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实施在保护龙子祠水源的同时,环境效益也比较显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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